马鞍山开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条件是什么?

导语 开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条件为:妊娠期妇女、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对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等,具体信息请点击正文查看。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受理条件:

  符合开具接种证明的,可查询可开具定点医院并前往。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有哪些?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马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冠疫苗】可获马鞍山新冠疫苗接种最新安排、暂缓接种证明开具定点医院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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