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购买异地二手住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导语 马鞍山购买异地二手住房提取公积金可以在皖事通APP和公积金业务大厅窗口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材料、条件、流程、渠道等关键信息请点击正文查看。
马鞍山购买异地二手住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一、办理条件
缴存职工在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商品住房,需符合以下前提条件之一:
1、本人(配偶)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或是户籍在该地。
2、本人(配偶)的父母或子女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或是户籍在该地。
二、办理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
2、结婚证(夫妻共同购房)
3、购房全额发票
4、契税完税凭证
5、二手房过户后的新《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
6、提取人I类银行卡
7、购房人(或配偶、父母、子女)购房前在购房所在地户口本或工作证明(一般情况下提供购房前三个月社保缴费单)
三、提取额度及次数
1、提取额度截止购房发票日期当月个人账户余额(取整保留10位数);
2、提取本人及其配偶账户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3、购房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没有办理住房贷款的,不得再以原购房名义提取。
四、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 补充说明
(一) 不以自住为目的的两个及以上自然人共同购房,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如系未婚男女婚前共同购房,购房时按规定比例可提取购房人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婚后另一方凭结婚证可办理公积金使用手续;
(二) 未婚子女首次购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另提供:父母、子女关系的户籍材料;
(三)婚内单方购房,配偶方不得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此套住房或还贷
(四) 购买非住宅类性质的公寓不得使用公积金。
六、 办理途径
1、公积金业务大厅窗口办理
2、皖事通APP----搜索“公积金”----马鞍山-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办理机构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支机构、管理部)
八、办理地点
1.市本级--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A区公积金综合业务受理A3-A6窗口
2.分支机构、管理部(见主页服务网点)
九、收费标准
无
十、办理时间
(一)市本级:8:30-12:00,13:30-17:00
(二)分支机构、管理部工作时间:见主页服务网点
十一、联系电话
0555-1232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马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马鞍山住房公积金提取、缴存、贷款、转移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