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申请廉租住房配租须5年以上);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3、家庭人均年收入在9000元以下。
各县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各县政府进行制定。
1、申请表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4、家庭资产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5、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离异或丧偶的家庭提供相关证明
6、《诚信承诺书》。
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单位)和镇(街道办)
1、各区自有的廉租住房房源;
2、以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购、建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