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离退休职工丧葬抚恤费的办理

导语 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马鞍山离退休职工丧葬抚恤费的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马鞍山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办理条件

  (1)企业离休干部

  (2)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

  (3)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职人员〈定补人员〉)

  办事程序

  (1)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应及时向死亡职工生前所在单位(或社区)申报,单位(或社区)应及时填写《离退休人员减少表》交由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办理申领丧葬抚恤费

  (2)具备法定继承资格的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应在单位(或社区)的监督下指定丧葬抚恤费经办人,由所有具备法定继承资格的亲属在《委托书》上签字并由所在单位(或社区)盖章。

  (3)经办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每月4-22日期间(逢次月有节假日的,结算时间提前到20日左右)至市征缴中心和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丧葬抚恤费,其待遇于次月8日通过银行在死亡职工基本养老金存折中社会化发放。

  提交材料

  (1)《离退休人员减少表》(原件二份)

  (2)《委托书》(原件一份)

  (3)《遗体火化证》(复印件二份)

  (4)《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派出所销户证明》(复印件二份)

  (5)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

  (7)经办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审核支付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

  审核支付通过:现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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