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马鞍山高中招生有哪些政策规定?

导语 2022马鞍山高中招生政策规定如下,原则上各市区、县区只能在本地区招生,详细信息一起看一看吧。

  1.三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只在本县域内招生,市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只在花山区、雨山区以及博望区招生。二中博望分校可面向当涂招收博望区考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2.只有实际在籍且在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市区公办初中学校择校生和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的学生数不作为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基数。市区公办学校的择校生不得报考市二中和红星中学;民办学校超计划的学生不得填报分配到校的指标生志愿。

  3.在我市就读的外地学生由所在学校予以综合素质评价。在外地就读的学生由所在地学校予以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结果带回,报名时交报名点。如无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各维度将以C等级计算等级分值。

  4.博望区初三毕业生选择市区报名的,在招生录取时按照市区考生对待;选择当涂县报名的,在招生录取时按照当涂县考生对待。原示范园区初中毕业生的各类招生考试由当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安师大附属郑蒲港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安师大附属郑蒲港学校有关中考招生政策的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5.规范普通高中各类班的招生。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要严格控制规模,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公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班”等招生纳入招生统一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或同层次学校普通班级。

  6.市教育局依据有关办学标准、本地生源情况等,按照职普比相互协调的要求,在本市域内明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同时将下达的招生计划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普通高中要落实好禁止招收借读生的规定。学校要科学合理编班,严防出现大班额的现象。

  7.民办普通高中应公开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和标准,确保招生公平公正。自主招生须在中考后进行,且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学校应依据市教育局下达的自主招生计划制定自主招生简章、广告和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8.各县教育部门应制定完善本区域特长生招生办法。各学校也应制定相应的特长生、特色班录取办法,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在提前批次录取。填报特长生、特色班必须事先通过招生学校考核并达到规定要求。

  9.凡被我市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将由市教育局统一打印并加盖市教育招生录取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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